2005年
2005年11月通过社会公开招录考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
2008年2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08年5月4日任命为助理检察员,之前历任公诉科书记员、内勤一职。
2008年6月24日选调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09年8月任命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2012年7月17日任命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在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于2012年12月24日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2013年1月24日,通过自治区区级机关遴选,调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至12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挂职锻炼。
2017年2月1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认为首批检察业务人才库成员。
自治区政法委2018年10月19日对其阿克陶县巴仁乡综合整治工作组工作期间给予工作能力高度评价。
2019年4月15日,依照组织程序辞去自治区检察院公职。
2020年11月1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确认,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就职于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
2022经相关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申请,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确定为两专委员会委员。
从事律师职业后于2022年3月24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为“乌鲁木齐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2023年经自治区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自治区律师专业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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